著作權法筆記5 著作的授權利用與著作財產權的讓與
以下內容為東吳大學課程「大家來練著作拳(權)」上課筆記
授課老師: 章忠信 教授
課程網址:
http://211.76.247.16/admin/tool/mooccourse/courseview.php?id=291
本章重點: 著作之授權方式
5-1 著作的一般授權利用,被授權人可以怎樣利用著作?
著作財產權人可以授權別人來利用他的著作!
授權是否一定要書面呢?不一定
雙方合意即可 -> 但建議書面,有證據可以保留,避免紛爭
著作利用的授權,雙方沒有約定清楚的,為了保護著作財產權人,著作權法推定為未授權
章老師的話:
授權不得使用定型範例,需個案判斷,對症下藥!
授權談論的問題
時間的長短
出版的方式
權利金核定
注意
經過授權 -> 對所有人都產生效果
確保授權的穩定性,不能隨意變動!
所以
被授權人必須承擔先前之授權!
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,不得將其被授權之權利再授權給第三人利用!
被授權人只有使用著作的權利,沒有著作財產權
以上細節,均可以再談授權合約時規定清楚!
5-2 出版社隨教科書附送給教師的PPT檔,教師可以上傳學校數位教學平臺嗎?
教科書隨書附贈光碟內含 PPT
授權範圍為何
授權的範圍細節要依照約定!
約定不明的部分,推定為未授權
為何隨書附送 PPT 檔?
- 教師自行備課使用 -> 私下使用,當然 OK
- 教學使用 -> 應該算是同意的 OK
- 老師配合課程與時事,將 PPT 增刪使用
- 減少教師負擔
學生如果跟老師要 PPT 檔?
老師可否放上線上教學平台,供大家自由下載?
老師照著 PPT 上課錄影後上傳教學平台?
以上情況是出版社無法預期的
都屬於約定不明的部分
被授權人只有使用著作的權利,對於著作沒有著作財產權
被授權人不能擅自再授權給第三方使用
5-3 著作的專屬授權利用,被授權人可以怎樣利用著作?
- 專屬授權
- 獨家授權
- 一般授權
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,不得行使權利
專屬授權
在專屬授權當中
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,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與權利
幾乎等同於著作財產權人
- 可以再授權他人利用
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,不得行使權利
是不是專屬授權,要依照約定:
專屬授權,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者,推定為為約定專屬授權,即非專屬授權
如果有人侵害著作權,誰可以行使權利?
- 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,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的行為!
- 一般授權的被授權人,則要將著作權人找來,才能行使訴訟上的行為
獨家授權
著作財產權人,不再授權他人
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出去後,自己能否利用,這部分法律沒有訂清楚
獨家授權的被授權人,如果要再授權給他人利用,必須要取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
獨家授權是一般授權,也是非專屬授權的一種
獨家授權非專屬授權,只是著作財產權人於授權他人後,同時負有不得再行授權第三人之義務,並未排除著作財產權人自行行使權利
5-4 一本小說的著作財產權可以怎麼分別讓與?
著作財產權的讓與
作者長於完成作品,短於行銷,透過讓與,來獲得對價
著作財產權的讓與不一定要有書面!
建議白紙黑字約定清楚
著作財產權得全部讓與他人
讓與人 -> 喪失著作財產權
受讓人 -> 取得著作財產權
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
所謂的部分讓與,要看著作財產權的項目
著作財產權的內容有~
- 公開口述權
- 公開播送權
- 公開上映權
- 公開演出權
- 公開傳輸權
- 公開展示權
- 散佈權
- 出租權
- 輸入權
各種讓與舉例說明
重製權 -> 把書印出來
散佈權 -> 拿去賣
改作權 -> 拍電影的權利讓給電影公司
改作權 -> 小說給日本出版社翻譯成日文
改作權 -> 小說給遊戲公司製作成遊戲
約定不明的部分,推定為未讓與
讓與時需想清楚
- 全部讓與還是共有
- 合理的對價
5-5 絕版書可以自由利用嗎?
絕版書定義:仍然在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的作品,但出版社已經不發行了,無法用合理的價格自一般的管道買到
絕版書可能是
情況1: 著作人仍在世
情況2: 著作人過世,但未滿 50 年 (書的保護期間著作人終身 + 50 年)
情況3: 著作人不明,但可以判定為今人著作,且發行未滿 50 年
情況4: 法人著作,發行仍未滿 50 年
如果著作有授權出去
要找到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或有權授權人之授權
授權利用方式
按需授權 - print on demand 需要的時候再印 (絕版書常用這招來授權)
如果絕版書找不到著作人,找不到著作財產權人!
-> 利用孤兒著作之強制授權申請
5-6 徵稿啟事規定稿件刊登後權利歸報社,真的嗎?
授權合約的問題
報章雜誌徵稿,作者投搞後,權利歸誰?
合約 = 要約 + 承諾
雙方合意,契約成立
契約成立後,雙方當事人都要受契約約束
例子
老闆: 一件500要買要快唷!(要約之引誘)
顧客: 400 好不好 (要約)
老闆: 好 (承諾)
要約之引誘,功能是引誘人提出要約!
要約之引誘只是要約產生前的動作!
再來看看投稿
投稿是著作的一般授權利用
- 徵稿啓事 (要約之引誘)
- 投稿 (要約)
- 刊登 (承諾)
契約當事人不受要約之引誘條件之約束
因為徵稿啓事只是一個要約之引誘,所以對投稿者無約束力
所以徵稿啓事規定之"稿件刊登後權利歸報社",對投稿者無約束力
真的要約束,投稿後還要再簽個合約明訂清楚
5-7 甚麼是創用CC,是拋棄著作權的意思嗎?
來自美國的非營利組織
CC = Creative Commons
台灣由中研院來負責中文化,以及跟法律介接相關事務
創用 CC 是著作權之授權
著作人單方的授權,利用人不用再去洽詢著作人本人,減少著作人負擔
著作人並沒有拋棄著作權!
創用CC標示授權之種類
六種核心的授權條款
- 姓名標示
- 姓名標示 + 禁止改作
- 姓名標示 + 相同方式分享
- 姓名標示 + 非商業利用之
- 姓名標示 + 非商業利用之 + 禁止改作
- 姓名標示 + 非商業利用之 + 禁止改作 + 相同方式分享
使用創用CC的注意事項
- 不是著作權人,不可以把著作宣告創用CC
- 你的作品裡面有引用別人的東西,要註明這個東西不在CC授權裡面,只能把自己的部分CC出去
- 一但CC出去的,不能撤回,不然你叫其他已經在用的人怎麼辦
- 使用了創用CC,不會影響到合理使用的範圍,合理使用範圍內還是可以合理使用
- 使用舊版的創用CC去授權,不會因為有新版出來而受影響
5-8 使用雜誌期刊上的文章要找誰授權?
投稿是一種授權的方式
著作權對於投稿給予特別規定:
著作財產權人投稿在公開著作的話,除非另有規定,否則推定僅授與刊載或公開播送一次之權利!
若無約定,出版社僅能一次刊登
流程:
投稿 -> 拿稿費 -> 刊載 -> END
如果還要二次刊載的話,需要再經過作者同意!
著作人可以再授權給他人利用 (一稿二投)
"一稿二投"是著作人的權利,但是不符合學術倫理
特例: 讀者文摘,特別歡迎已經刊登過的佳作
若沒有其他約定,想要使用期刊,雜誌內容,只要取得著作人的同意即可
期刊雜誌社的因應方法,跟作者另外約定:
- 讓與著作財產權
- 專屬授權
- 得二次利用
5-9 自由軟體、開放軟體、共享軟體,都可以自由利用嗎?
軟體授權之議題
網路上自由分享之軟體
真的自由利用?
是否沒有任何限制?
到底可以如何利用,要看它的授權條件
著作權法說約定不明之部分,推定為未授權
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,如果沒有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,不得在授權給別人利用
一般授權利用只有使用的權利
授權利用 -> 著作人沒有拋棄著作人格權或著作財產權
探討軟體之自由開放共享:
目的 -> 吸引人群點閱
不得轉賣,不得轉送 -> 否則會影響作者的網頁流量
5-10 可以轉賣不用的正版軟體嗎?
重製權 (copy 軟體)
公開播送權 (在公開場合展示)
公開傳輸權 (分享給別人)
散佈權 (賣軟體)
改作權 (把軟體改一改變成新的)
出租權
編輯權
平行輸入權
探討"散佈權"
物的所有權之移轉,包括買賣,贈與,交換散佈權之耗盡原則 (又稱第一次銷售理論)
簡單來說:我買了正版物品,我就可以轉賣
著作財產權的散佈權,賣東西的人有權利販售
民法的物的所有權轉賣
一但賣出物品後,購買者取得物的所有權,著作財產權人不可用散佈權限制所有權人轉賣
軟體的廠商買賣常用授權的方式來做交易
因此從來沒有賣出物的所有權,就沒有散佈權之耗盡原則的議題
只有軟體使用上的授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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